陕西师范大学院校动态

  • 关于2023年秋季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员: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部署,2023年秋季教学实践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一、写作对象专升本:212批次、182-211批次成绩不合格在籍生高起本:191批次、172-182批次成绩不合格在籍生2023年秋季教学实践应提交学生名单(附件1)二、写作内容毕业论文(设计)、社会调查报告三、时间安排毕业论文(设计)提交时间选题、开题报告及

  • 关于2023年7月网络教育学生统考工作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员: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7月份将进行网络教育学生统考科目考试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一、考试时间考试时间:2023年7月8日二、考试对象1.2021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层次统考科目尚未通过的在籍学生(考生名单见附件1)三、考试安排日期考试科目层次考试时间7月8日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起本、专升本8:30-10:00大学英语A高起本、专升本10:20-

  • 关于公示《2023年7月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名单》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生: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,经学习中心推荐,学院审核,王玉伟等155人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: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6日,如有异议,请与学院教务部联系。联系人:周老师联系方式:029-85303702特此通知。附件:2023年7月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.xlsx陕西师范大学远程

  • 关于对172批次超学习期限在籍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

    各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:依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中的有关要求,我院在籍学生172批次学生已超学习期限,拟做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3年7月5日至7月15日。公示期间,请各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认真核实。各学习中心负责在公示期内联系超期学生本人进行确认。如有学生对学院处理有异议,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议申请,学习中心汇总后报学院审议

  • 关于于海萍等46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

    各校外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:我院在籍学生于海萍等46名学生提出退学申请,依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,准予退学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10日。请各校外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认真核实。如有异议,及时向学院教务部反映,逾期学院将做退学处理。联系电话:029-85308094王老师特此公示。附:《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退学学生名单

  • 关于2023年秋季课程考试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员: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秋季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程考试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考试时间9月2日00:00——9月13日23:59二、考试对象高起专212、221批次专升本212、221、231批次高起本192、201、202、211、212、221批次三、考试安排秋季课程考试考生名单、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段请参照《2023年秋季课程

  • 关于2023年秋季课程考试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员: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秋季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程考试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考试时间9月2日00:00——9月13日23:59二、考试对象高起专212、221批次专升本212、221、231批次高起本192、201、202、211、212、221批次三、考试安排秋季课程考试考生名单、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段请参照《2023年秋季课程

  • 关于于海萍等46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

    各校外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:我院在籍学生于海萍等46名学生提出退学申请,依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,准予退学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10日。请各校外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认真核实。如有异议,及时向学院教务部反映,逾期学院将做退学处理。联系电话:029-85308094王老师特此公示。附:《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退学学生名单

  • 关于公示《2023年7月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名单》的通知

    各教学点、各位学生: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,经学习中心推荐,学院审核,王玉伟等155人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: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6日,如有异议,请与学院教务部联系。联系人:周老师联系方式:029-85303702特此通知。附件:2023年7月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.xlsx陕西师范大学远程

  • 关于对172批次超学习期限在籍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

    各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:依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中的有关要求,我院在籍学生172批次学生已超学习期限,拟做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3年7月5日至7月15日。公示期间,请各学习中心、相关学生认真核实。各学习中心负责在公示期内联系超期学生本人进行确认。如有学生对学院处理有异议,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议申请,学习中心汇总后报学院审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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